上帝制定了既不能废除也不能变更的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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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制定了既不能废除也不能变更的律法 ---
“天 地 废 去 较 比 律 法 的 一 点 一 画 落 空 还 容 易 。” (路加福音 16:17)
“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,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废 去 了 , 律 法 的 一 点 一 画 也 不 能 废 去 , 都 要 成 全 。”
(馬太福音 5:18)
如今有许多传道人教训众人,也有许多教授和教师教训他们的学生说,上帝的律法已经被更改或废除了,至于那些承认律 法依旧生效并应认真遵守的人,倒被众人看为是应受嘲笑和蔑视的。
人们弃绝真理,就是弃绝真理的创立者。他们践踏上帝的律法,也就是否定立法者的威权。
现在很流行的一种教训声称上帝的律法不再约束世人了,在基督教界所接受的许多谬论中,没有什么比这种说法更厚颜无耻地打击到上帝的权威,更直接违背理性的要 求,或更足以产生毒害的恶果。
藐视国家的律法尚且如此,何况有人践踏那作为一切政府基础的上帝的律法,其罪岂不更为严重 吗?
即使国家的律法可以作废,让人民任意行事,宇宙统治者决不废除祂的律法,而让世界没有一个制裁罪人或嘉奖义人的标准。
(善恶之争 582~58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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